中国网11月28日讯(记者 张艳玲)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联合部令形式制定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有效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我国是危险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路上,危险品道路运输量占危险品运输总量的70%。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发展形势持续向好,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例如非法托运、违规运输、运输车辆违规挂靠等重大安全风险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不合格罐车流入运输市场并“带病”运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控措施亟待规范等。
《办法》解决行业存在的强化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强化装货环节安全管理、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强化运输装备安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统一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实施小件危险品豁免管理、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等问题。
在强化装货环节安全管理方面,针对生产、经营企业充装环节把关不严纵容违规运输问题,《办法》建立了装货查验制度,装货人要做到“五必查”(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等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者装载。
在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方面,针对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建立危险货物运单制度,明确运输企业在发车例检、安全告知及车辆动态监控等方面的义务;在统一车辆通行管理政策方面,针对各地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政策不统一问题,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5类特定区域、路段、时段限制危化品车辆通行,确定需要限制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限行时间应当在0时到6时之间。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今日在交通运输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抓紧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做好《办法》宣贯培训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有效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